近日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今年前三季度该省共实施医疗救助95156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基金1.21亿元。其中,农村医疗救助7001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基金654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6%和64%;资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85万人参加新农合,支出医疗救助基金2550万元。
据悉,今年年初,该省设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取消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并通过建立“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症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医疗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