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2月10日电(周青松)日前,从彭水县教委委获悉,从2012年春起,彭水县率先在“两翼”区县实行全面免除高中阶段学生学费,普及高中教育。
据悉,彭水县委十二届第九次全委会确定,从2012年春季起,彭水县全面免除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学费,实行高中阶段学生学费资助政策,普及12年制教育,进而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最终实现普及彭水县高中阶段教育。
2012年春季开学,彭水县教委下发《关于全面免除高中阶段学生学费的通知》,确定免学费对象为具有本县居民户口,当年就读彭水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全县共11500多人。具体实施标准为彭水中学、彭水第一中学每生每期免学费800元,彭水民族中学每生每期免学费400元。
实施高中阶段学生免学费政策后,学校所出现免除学费的收入缺口,由彭水县财政按照原执行的学费收费标准和在籍学生人数补助各学校。经测算,2012学年度共需补助资金1748万元。









